我國是能源消費大國,在“雙碳”目標下,面臨的減排任務艱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硬仗,在“十四五”規劃綱要中,將“單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3.5%”作為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約束性指標之一,堅定不移走綠色低碳發展道路。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周健奇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約束性目標正在實質性推進“雙碳”目標的實現,對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和產業結構調整發揮雙向加速器的作用。
在周健奇看來,一方面,傳統高碳領域在約束性目標的強制作用下正在加速低碳化。污染物排放成為評價傳統化石能源終端利用效率的一個重要指標,必須在“十四五”期間按照既定的計劃降下來,促使以傳統化石能源為燃料和原料的產業在技術減排的同時,尋找可替代方案,并帶動整個產業鏈供應鏈的系統性減排。另一方面,新興的低碳市場正在加速釋放。對傳統領域的約束即是對新興領域的激勵。各種要素資源在政策引導和市場引領的雙重作用下加速向新能源領域聚集,通過促進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不斷拓展低碳化的應用場景。
降低單位GDP能耗,是推進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倒逼產業結構調整的現實需要。但完成“單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3.5%”的目標仍然面臨一定的困難和挑戰。
周健奇認為,當前需要重點關注兩大挑戰。
一是如何避免一刀切和一窩蜂。約束性目標逐級分解,很容易形成運動式減碳。不考慮能源安全和發展階段,更不考慮項目減排技術的先進性,一律叫停;不考慮新能源技術的發展階段和中短期市場空間,大上快上低碳項目、零碳項目。一刀切造成能源供應波動,進而形成行政干預下的能源價格波動,影響供需結構的正確預估;一窩蜂形成重復建設和過度超前建設,不利于新能源發展的實踐探索。
二是如何鼓勵新能源領域的商業模式創新。一些新能源技術日益成熟,正處于產業生命周期的成長期。此時,新老替代、新老碰撞不可避免。對于這一類新能源而言,最重要的是找準應用場景,形成適宜的商業模式。商業模式不對,新能源產業會多走彎路。
“關鍵在于轉變觀念和思維邏輯。需要相關部門、企業、組織多動腦筋,尊重市場規律,實施分類施策的精細化管理。重視技術創新對傳統領域的減碳作用,同時鼓勵基于技術創新的新能源商業模式創新,培育包括傳統減碳和新興低碳在內的低碳生態。”周健奇告訴本報記者。
根據既定的能源戰略,未來我國將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顯著特征之一是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耗中的占比。“十四五”規劃綱要也提出,“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實現“十四五”非化石能源占比提高到20%左右,就要提高風電、光伏、水電、核電等的發電量,這意味著一是要實現電氣化,從原來直接燒煤變成用電,二是通過使用清潔能源的電替代原來的火電。“但在實現的過程中,由于現在的電網架構是針對化石能源建立的,因此,近一年,出臺了很多政策,提高電網靈活性和提升電網的消納能力。”
對于如何協調好化石能源消費和非化石能源的發展,周健奇認為,在發揮好政府作用的同時,還要注重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對于化石能源消費,加大碳排放成本,例如實施碳交易,建立產業鏈供應鏈碳排放追溯機制等,同時加大碳減排激勵,調動傳統領域的微觀減碳積極性。對于非化石能源,注重技術日趨成熟的新能源生態構建,鼓勵不同所有制企業共建生態,引導生產性服務業配套發展。對于仍然處于技術創新階段的新能源,加強引導,理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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