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負責同志回應如何保障煤炭穩定供應:一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產增供。指導煤炭主產區和重點企業,科學制定生產計劃,安全有效釋放先進產能。二是進一步核增和投產優質產能。支持具備條件的優質產能煤礦釋放先進產能。三是適度增加煤炭進口。支持企業用好國際資源,保持適度進口規模,有效補充國內供應。四是著力提升存煤水平。支持地方和企業加強煤炭儲備能力建設,準備一定規模應急儲備資源,著力增加電廠存煤。五是重點保障發電供熱用煤需要。六是規范市場運行秩序,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查處哄抬價格等違規行為,穩定社會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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